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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津贴/安置
拟议收地及清拆范围图则
  • 索引图
  • 图则第一张至第二十八张
常见问题

(1) 工程时间表、迁出及清拆安排

  • 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共分为三期,第一期发展工程已于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2020年6月通过工程拨款后展开,目标是让专用安置屋村首批居民于2024年入伙。
  • 第二期发展工程方面,根据目前工程计划,政府最早将于2023年下半年开展收地工作。为了让土地占用人有更多缓冲时间,工程部门将会为工程范围内不同位置的土地占用人订定分阶段的迁离限期,预计最早迁出限期为2023年第四季起。
  • 地政总署已于2022年第四季内向相关人士发信,通知相关预计迁出限期及补偿或安置安排,供受影响人士参考以及及早准备迁出事宜。地政总署亦会与受影响人士保持沟通,在有需要时提供更新的资讯。
  • 在确实迁出限期前约3个月,地政总署会在涉及的构筑物及/或相关范围张贴告示,通知确实的迁出限期。在清拆日,地政总署及相关部门会清理涉及构筑物及相关范围的土地,以将土地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发展项目工程。倘若未符合安置资格的受影响人士有需要,在接获地政总署的转介后,房屋署会考虑开放临时收容中心让他们作短暂居留,为期约3个月。
  • 就第二期发展工程的拟议收地及清拆范围,可浏览本页的图则。

(2) 补偿及安置安排

  • 地政总署及相关部门会根据适用安排,向合资格人士及业务经营者发放特惠津贴 [或安置安排(只适用于住所)],及对有意觅地重置业务的经营者提供适切的协助。
  • 关于一般特惠补偿及安置安排,可参阅地政总署的网址:
    简介短片及小册子
    常见问题
  • 地政总署职员将尽快联络受影响人士以进行安置安排及补偿(如适用)的资格审核工作。
  • 若受影响业务经营者/寮屋住户希望能尽早得知是否符合资格申领特惠津贴 [或安置安排(只适用于住所)],可向地政总署提供下列文件的副本,以便评核:

    业务经营者

    (a)
    经营人之香港身份证
    (b)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
    (c)
    有关业务在清拆前登记日前2年的营运单据(注1),例如供水电及电话单据、火险保单/器材保养/雇员保险等单据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寮屋住户

    地政总署会先进行初步资格审核,主要审核住户是否符合安置补偿资格所需最少于已登记/持牌构筑物连续居住的年期。住户通过初步资格审核后,地政总署会适时把「须通过经济状况审查」的安置申请转介至房屋署;而「免经济状况审查」的安置申请则会转介至香港房屋协会(房协)。同时,申请者亦会获通知转介情况。房屋署及房协在收到地政总署转介的安置申请后,会审核有关住户是否符合其他相关安置申请的规定。如通过有关审核,房屋署及房协会发信邀请申请者进行亲身会面、提交证明文件、签署相关声明书/表格。

    因应每个受清拆影响住户的不同情况,若住户希望能尽早得知是否符合初步资格申领安置补偿,可向地政总署提供以下文件的副本,以便评核,或致电3529 2415与地政总署新发展区组清拆小组职员联络︰

    (a)
    香港身份证/出世纸或其他出生证明
    (b)
    结婚证书(如适用者)
    (c)
    各子女就读学校之学生手册(有地址纪录之内页)(如适用者)
    (d)
    离婚证明(如适用者)
    (e)
    有关住户在清拆前登记日前2年(适用于「须通过经济状况审查」的安置申请)或7年(适用于「免经济状况审查」的安置申请)的住址证明(注1),例如供水电及电话/手提电话单据、缴税/报税单据、银行月结单据、租约证明文件、租单、工作证、劳资受雇合约、雇主证明书、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所发出之文件或帐单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注 1
    就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第二期发展工程而言,在计算受影响的业务经营者/寮屋住户的最少连续占用/居住年期时,除紧接清拆前登记日期前的连续占用/居住年期外,亦会包括清拆前登记日期当日后至 2018 年 5 月 10 日期间的连续占用/居住年期,以决定业务经营者/寮屋住户是否符合特惠津贴/安置的资格

(3) 其他常见问题

农户

问1:
政府会否协助受第二期发展工程影响的农户复耕?

答1:

为协助受第二期发展工程影响而需觅地复耕的作物农户,政府提供复耕选项供农户复耕。受影响的作物农户若愿意接受「农业园」租约条款和条件,可获优先考虑申请租用日后于古洞南落成的「农业园」。 「农业园」分两期发展,第一期的农地大部分已预留给受不同工程影响的农户作复耕之用,现时当局正规划及筹备「农业园」第二期的工作。另外,政府亦提供「特殊农地复耕计划」作为复耕选项。在计划下,政府会根据相关专业部门的评估物色合适的政府土地作复耕用途,为这些土地提供基本工程及配套设施的建造,包括农地的土壤预备、水源、电力、排污等。

受第二期发展工程影响的农户可以申请上述复耕选项,但须视乎复耕农地的供应状况。政府会适时公布申请细节及详情,并邀请受影响农户提出申请。如农户有任何疑问,可以就「农业园」联络渔农自然护理署(电话:2150 6723)或就「特殊农地复耕计划」联络发展局(电话:3509 8847)。

业务经营者

问2:
政府会否协助业务经营者重置其业务?

答2:

政府明白部分业务经营者期望重置业务并继续经营。因此除了提供特惠津贴外,如受影响的经营者希望搬迁至新界其他地点继续营运(例如是划作「工业」或「露天贮物」的用地),政府会在规划及土地行政事宜上向有意觅地重置的经营者,提供咨询服务及便利措施。政府亦正加强整理较大机会可容纳受影响作业的地带资料,将向有需要商户提供。如经营者觅得私人土地并希望寻求意见,可联络地政总署新发展区组(电话:3705 9749)。

https://www.landsd.gov.hk/sc/land-acq-clearance/land-resumption-clearance/acquisition-compensation/brownfield-operator.html

宠物

问3:
政府如何协助处理受发展区影响的宠物?

答3:

政府一直做好部署,让受发展清拆行动影响的人士就处理宠物事宜尽早联络渔农自然护理署,令署方与其他动物福利机构能及早准备接收有关动物。就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而言,渔农自然护理署联同动物福利机构曾到访该区,向居民宣传及呼吁相关讯息及安排。相关部门会继续与区内的居民联络及协助妥善安排其宠物。如市民有相关的求助,可致电 2321 1713 与渔农自然护理署职员联络。

(4) 查询

政府早已成立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社区联络队,以加强与受发展项目影响的人士沟通,提供适切协助或转介服务。受影响人士如有查询,可与社区联络队联络:

  • 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社区联络队
    电话:2443 0510 / 2443 0520
    地址:新界屯门钟屋村203号地下

若就个别事项有疑问,亦可与以下政府部门联络:

  • 地政总署
    [收地、补偿和安置安排] 电话:3543 0189
    [为业务经营者提供协助] 电话:3705 9749
  • 土木工程拓展署
    [土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工程] 电话:2158 5680
土木工程拓展署西拓展处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一号沙田政府合署九楼
(852) 2158 5680
(852) 2693 2918
info@hskhtnda.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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