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授權進行洪水橋 / 厦村新發展區前期工程第三期及第二階段工程的道路工程(第370章) 和排污設備工程計劃(第358AL章) 及其修改項目。
了解更多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支持把下列項目撥款申請建議提交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審議:
- 787CL-洪水橋 / 厦村新發展區前期工程第三期 - 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
- 829CL-洪水橋 / 厦村新發展區第二階段工程 - 工地平整和基礎設施
- 54CG-在洪水橋 / 厦村新發展區提供第一期區域供冷系統
- 38CA-洪水橋 / 厦村新發展區第一期發展的特設現金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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